(五)总成绩
1.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2.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3.面试成绩排名、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全部岗位面试工作结束后三天内通过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政务网、第四师医院官网发布。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伊犁州考生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第四师医院进行体检,伊犁州外考生在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可根据体检要求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邮寄至第四师医院,到岗后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复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人员或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公示
第四师医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政务网、第四师医院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四师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进行实名制登记和管理,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聘用人员享受岗位正常工资福利、各类假期及培训进修等,医院提供餐补和住宿。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十)到岗后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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