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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四川广元市旺苍县教育局直接考核招聘省属、市属公费师范生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为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5-07-23 16:10:3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admin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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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定向旺苍县培养的省属、市属公费师范生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我县拟直接考核招聘2025届省属、市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签约服务地为旺苍县的2025届省属、市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及旺苍县定向培养的2025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我县签订定向培养(服务)协议,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调整专业和转学,按时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并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就业上岗前应取得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二)不得应聘情形

  1.在校期间本人申请退学的,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予以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2.在毕业时未按协议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以及在就业上岗前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

  3.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7月26日,下午2:30-6:00。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报名地点: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108号)。

  (四)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旺苍县2025年直接考核招聘省属、市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报名表》(附件)1份;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彩色正面2英寸证件照片1张;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如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核方式

  (一)公费师范生的考核方式主要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提前自备一堂微格课,主要考核教学理念、学科专业素养和教学基本功等),讲课时间为10分钟。

  (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的考核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审题时间为5分钟,答题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当日,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选岗

  (一)省属、市属公费师范生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岗(同一学科),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不进行选岗,工作单位原则上为培养协议约定的定向事业单位,若因机构改革撤销合并和编制情况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形的单位岗位,将进行统一调剂。

  六、体检

  根据公开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人员管理

  (一)公费师范生的聘用及管理按省、市公费师范生相关政策执行。

  (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的聘用时间从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不得少于6年。在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出或调离,不得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主动提出辞聘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考核招聘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聘用条件和聘用程序等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20048

  旺苍县教育局:4204579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监察委员会:420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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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苍县2025年直接考核招聘省属、市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报名表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旺苍县教育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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