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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四川内江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公告

2025-07-22 19:20:0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admin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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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2025年将面向全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内江市在职在岗、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4. 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年龄45周岁以下(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表扬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

  6. 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7.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 村党组织书记:连续担任我市所辖村党组织书记满两届。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我市所辖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

  9. 招聘时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0.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45周岁以下,含在报名截至日尚未满46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5年7月2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 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 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

  5. 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内江市2025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7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料

  本人现场报名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

  1.《内江市2025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2),由报考人员自行下载。近期免冠2寸电子彩照和纸质版2张,用于报名;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表扬证明1份。

  五、资格审查

  镇(街道)党(工)委逐一把关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后,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同级党委社会工作部、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统一征求纪检监察、巡察、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税务等单位联审联查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视情况追究责任。

  六、实绩量化

  市委组织部对报考者本人提交证明、市委市政府及以上的表彰表扬进行实绩量化计分,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合并计算,不同得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同一类别表彰表扬按最高等次计分,不重复计分。

  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表彰表扬的,按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次,分别计6分、4分、2分。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实绩量化得分)×5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次招聘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分数>0)的平均分的60%,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面试考务工作由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负责。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指导,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综合知识》。

  2.笔试范围:笔试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进入笔试人员:通过电话、短信通知进入笔试的人员参加笔试,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做好记录。

  4.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于笔试结束三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查询。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两日内提出复核要求。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面试入围人数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科目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成绩为0分的人员,不得列为拟进入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通过电话、短信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做好记录。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成绩、排名等情况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八、体检

  各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执行体检。体检有缺额或不合格的,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递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通过电话、短信通知进入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及相关具体事项。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做好记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执行体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考察

  考察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行业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聘用确认,并由镇(街道)按规定与拟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0832-2035078

  中共内江市委社会工作部一科:0832-2022271

  内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2-2228366

  中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2067193

  十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中共内江市委社会工作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党委社会工作部、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见《内江市2025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附件:1.内江市2025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内江市2025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委社会工作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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